律师解答:
优先为招引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并给予30%的租金补贴,最长租期 3 年。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徐州市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总价的 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其中对企业引进的在徐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世界名校博士,按照《徐州市进一步支持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标准发放购房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法律依据】:
《徐州市大学生招引实施办法》 二、支持措施
(一)公共租赁住房补贴
优先为招引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并给予
30%的租金补贴,最长租期 3 年。
(二)购房补贴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徐州市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总价的 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其中对企业引进的在徐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世界名校博士,按照《徐州市进一步支持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徐委办〔2018〕175 号)标准发放购房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三)生活补贴、租房补贴、交通补贴
1.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标准为 1200 元/月/人、租房补贴标准为 1000 元/月/人,补贴 3 年;
2.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标准为 900 元/月/人、租房补贴标准为 600 元/月/人,补贴 3 年;
3.本科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为 600 元/月/人、租房补贴标准为 400 元/月/人,补贴 3 年;
4.非徐州籍毕业生,可享受 1000 元/年/人探亲交通补贴,补贴 3 年。
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四)专项补贴
鼓励驻徐高校毕业生留徐和外地高校徐州籍毕业生回徐工作,在徐州企业就业或创业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 每人每月分别给予 600 元、400 元、200 元的专项补贴,补贴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