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填写表格 申请人填写《福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表》。2.单位盖章 《福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表》加盖单位公章。3.申请 前往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乐管理部申请办理。4.提交材料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5.审核 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予以信息变更。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