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是指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婚后获得的下列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2、一方继承遗产获得的财产,但被继承人明确表示只由夫妻一方继承该遗产;
3、一方受赠与获得的财产,但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夫妻中的一方;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另外,结婚时间不满10年的,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产补助费,也属于婚后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