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变更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法律规定,公司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法人变更后不继续履行合同的,需要与劳动者协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则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一、企业被政府收购的员工该怎么处理?
公司被收购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如果收购后形成的新公司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则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具体支付标准为:按照劳动者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公司换老板工资降低了该怎么办
公司换老板后,工资降低的,应当要求公司支付足额的工资。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公司换老板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公司不得随意降低工资,必须按照原来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公司未足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补足剩余的工资,公司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强制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公司因换老板需要降低工资的,必须与劳动者进行协商,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降低工资,愿意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就可以按照降低后的工资进行发放。
三、公厂搬迁员工不去能不能得到赔偿
1、市内或近距离搬迁的,审判实践中一般认为不需要与员工协商,员工应当服从安排到新地址上班,很难得到赔偿。
2、搬迁到外地,或远距离搬迁、确对员工正常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