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骨折一般多久谈赔偿事宜
1、一般是在受害者全部治疗结束之后再进行赔偿。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二、车祸中的骨折患者的赔偿项目
1.在医院治疗时的费用、耽误受害者工作的费用、在医院被护工照顾的护理费用;受害者和必须陪伴在身边的陪护人员由于去医院治疗或者转移到其他医院治疗已经发生了的用在交通方面的费用。
2.在医院住宿期间的费用、住院时吃饭的补助费用、必须有的补充病人营养的营养费用;受害者因车祸导致丧失全部或者部分的劳动能力而补偿受害者的赔偿金;受害者因为车祸而导致的身体残疾不能自理而购买的器具。
3.受害者失劳动能力导致家中被抚养的人不能继续被扶养,以及因为康复时的护理、接下来继续治疗所造成的必要的受害者进行康复治疗时所需要的费用、在医院时获得护工护理的费用、后期在医院继续治疗的费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