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所在地不是深圳的不能在深圳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但是,可以委托律师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诉讼离婚;如果被告在深圳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原告可向深圳的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离婚。
一、离婚必须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离婚不一定在户籍所在地,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有两种途径:如果是协议离婚,应当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二、离婚必须去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吗
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不能在异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起诉离婚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在外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住院就医除外),可以到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离开住所地,在外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住院就医除外),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应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
三、可不可以在异地办离婚
双方不可在异地协议离婚,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在异地诉讼离婚。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到其中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由民政局发放离婚证。如果双方不愿意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起诉离婚需要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办理诉讼程序。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但是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在地包括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