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恶意透支,金额达到1万就构成刑事犯罪,具体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14年12月16日起施行。根据《解释》的规定: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解释》的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