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的时效是三年,其主要规定有:1、离婚时双方应当就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并没有诉讼时效限制:2、然而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隐藏财产的行为的,离婚后发现的,另一方可以自发现之日起3年内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情形以外,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