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南宁医保参保居民报销比例详解的内容,律师为您解答:
1.是职工医保的住院共付段报销比例。将原政策中住院共付段“起付线至5000元部分”的报销比例,由“在职80%、退休85%”提高为“在职85%、退休90%”;将“1万元以上至最高限额部分”的报销比例,由“在职85%、退休90%”提高为“在职90%、退休95%”。
2.是居民医保的住院报销比例。按新政策,参保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的由原来的70%提高为85%,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由原来的60%提高为80%,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由原来的40%提高为55%,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由原来的30%提高为45%”。
3.是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体内置入材料报销比例。参保职工因病情需要,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使用的人工器官、体内置入材料,统筹基金支付标准调整为:国产材料支付70%;进口材料支付50%。参保居民经批准使用的体内置入材料,统筹基金支付标准调整为:国产材料由原来的30%提高为40%;进口材料由原来的10%提高为30%。
4.是居民医保的床位费报销标准及“各种恶性肿瘤”等3种门诊大病报销限额。参保居民“住院床位费和门(急)诊留观床位费的最高支付标准由原10元/床·日提高为20元/床·日;实际发生额低于20元/床·日的,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各种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和“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3种门诊大病(慢性病)病种所发生符合门诊大病(慢性病)用药范围的医疗费用时,统筹基金限额支付标准由原2500元/年提高为25000元/年。
5.是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由原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提高为全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居民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由3万元提高为上年度南宁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按新政策,参保职工目前最高可报销15.39万元,参保居民目前最高可报销9.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