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药店购药需“人证相符”。定点医药机构”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或药品等服务时,要严格核查参保人员的有效身份凭证,防止有他人“假冒”的情况。定点医药机构是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定点药店)的统称,简称“两定”机构;指的是与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院和药店。对于参保人来说,一般情况下,只有在“两定”医药机构里看病、买药,才能获得医保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