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金合同的性质
如果定金于合同订立前交付,应当推定为立约定金,如果定金于主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交付,则推定为违约定金,并且有证约定金的性质。
2、定金合同的债权的范围
定金合同应当明确定金担保的债权的种类和范围,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3、定金合同的数额
当事人应当在定金合同中约定定金的数额,该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不适用定金罚则,该部分定金应当原额返还给对方。
4、定金合同的交付期限
立约定金应当于主合同订立前交付,成约定金、解约定金、证约定金和违约定金应当于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交付。
5、定金合同中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
违约定金的定金罚则适用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部分履行合同以及其他不适当履行合同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定具体适用情形。
一、定金主要分哪些种类
(一)订约定金
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二)成约定金
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三)解约定金
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虽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约的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四)违约定金
二、定金有哪些种类?
定金的种类有以下几种:
一、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又称为立约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订立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约定金是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为适用条件。
二、成约定金。成约定金,谓为合同成立要件的定金,与要物合同之物的交付,作用相同。
三、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解约定金是以一方解除合同为适用条件。
四、违约定金。违约定金实际就是履约定金,即以担保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五、证约定金。证约定金,是指以交付事实作为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的证明的定金。证约定金不是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合同是否成立与定金的交付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