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票这一行为经常会涉及股权转让所得税的问题。在2018年之前,股票持有时间在一年以内的,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股票持有时间在一年以上但不足两年的,应缴纳10%的个人所得税;股票持有时间在两年以上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自2018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改革开始实施,取消了“两税合一”,并全面推行综合所得税制度,所有居民个人的各项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都计入综合所得,并缴纳统一的税率。因此,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票的所得税率也按照新的政策执行,不论股票持有时间是否超过两年,自2018年1月1日起均应缴纳20%的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个人转让金融资产、不动产等财产所得,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