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一、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构成要件应当有:
(1)主体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
(2)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3)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4)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税务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行为。
二、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构成四要素?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构成四要素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零五条规定,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