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未满16周岁公民自愿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监护人应带领申领人本人,携带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和 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现场拍摄数码照片,审核并签字确认《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登记表》相关的证件登记内容,申请领取居民 身份证。
3、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20元。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 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