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我国,由于受传统家庭教育思想的影响,有很多家长至今还把打骂孩子当作家长的自然权利。事实上,就在不经意间,他们已经触犯了法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二款: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家长打孩子,如果伤情构成轻微伤,达到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度,虽然双方存在亲属关系,但法律并没有规定亲属之间的殴打行为可以例外。此外,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家庭保护》的相关规定第十条第二款: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五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