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在征税范围上的不同: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2)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包括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耕地是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园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
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视同占用耕地。
占用已开发的滩涂、草场、水面和林地,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结合情况确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
在占用之前3年内属于规定范围的耕地或农用土地,也视为耕地。
2.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在纳税人上的不同: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2)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
3.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在特点上的不同: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特点:
1.对占用土地的行为征税。
2.征税对象是土地。
3.征税范围有所限定。
4.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2)耕地占用税的特点:
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
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
3.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税。
4.税收收入专用于耕地开发与改良。
4.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在税率上的不同: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
1.大城市1.5至30元;
2.中等城市1.2至24元;
3.小城市0.9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2)耕地占用税的税率:
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
2.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元至40元;
3.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元至30元;
4.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
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提高的部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50%
5.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在计税依据上的不同: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
(2)耕地占用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