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代履行”。指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该义务可由第三人代为履行能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由第三人代为履行,费用由义务人支付。例如,拆除违章建筑时,人民法院可先请人代为拆除,再由义务人支付费用。代执行是间接强制执行的一种方式,当事人负有法定义务而不履行,此项义务可以由他人代为履行以达到同样的目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己,或请他人代为履行,由义务人负担一切费用。构成要件:(1)必须有法定义务存在,法定义务人员有义务而不履行义务时,才产生代执行的可能;(2)义务人不履行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义务,且不以义务人自为为必要;(3)代执行的实际执行人,可以是行政机关;也可以由行政机关委托第三人代为,但要向义务人征收费用;(4)代执行实施之前,一般要预为告诫,并附以期限。有时须多次告诫。在例外情况下,由于形势紧迫,也可以不经告诫即予代执行。这种情况称为即时代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什么时间执行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因此,行政强制执行的执行时间是: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此期限届满后便可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和执行是什么关系
强制执行是执行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行政强制执行不得在什么时候执行
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行政执行需要执行人员具备什么素质
一、执行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执行人员必须树立全局观念;三、执行人员要有无所畏惧的胆略和勇于开拓的魄力;四、执行人员应该有强烈的求知欲;六、执行人员应具备临危不惧,处事不惊的良好心态;七、执行人员应始终保持稳定的思想情绪;八、执行人员应具备忍辱负重的心理素质。
行政执行是什么意思
行政执行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依据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充分调动政府资源,通过一定运作机制,逐级贯彻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的政策、决策,推行国家政务和执行行政决定,以落实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诸任务的全部活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