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七级伤残为266320元×40%=106528元; 八级伤残为266320元×30%=79896元;九级伤残为266320元×20%=53264元;十级伤残为266320元× 10%=26632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明知医疗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患者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被侵权人请求生产者、销售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赔偿损失及二倍以下惩罚性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二百零七条 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