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提交贷款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按揭服务公司会要求借款人按照银行的要求准备贷款资料并进行审核;2、审核通过后,签订贷款协议。银行会对你的个人信用、财务状况、征信记录的情况进行评估调查,贷款通过后,借款人会与银行签定贷款协议和办理协议公证,同时收取相应的费用;3、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手续。借款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县(区)级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手续,并将抵押收据收件通过按揭服务公司递交给贷款银行备案。4、办理房产证和抵押证明。贷款人的房产证和他项权利证明办出后,按揭服务公司将资料交至贷款银行,等待银行放款。5、银行放款。银行在收到借款人的房产证和他项权利证明后,按揭服务公司会将银行的放款金额发放给借款人。
【法律依据】: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七条 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
第八条 贷款人发放贷款的数额,不得大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
第九条 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在借款申请批准后,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由贷款人以转帐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