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招标代理服务费由谁支付,收费标准是什么?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工程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可计入工程前期费用。货物招标和服务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列支。
按照规定,招标代理费通常由招标人支付.招标公司为接业务,才违违法与招标人串通公告由中标人支付。
二、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
100以下1.5%1.5%1.0%
100-5001.1%0.8%0.7%
500-10000.8%0.45%0.55%
1000-50000.5%0.25%0.35%
5000-100000.25%0.1%0.2%
1.05%0.05%0.05%
1000000以上0.01%0.01%0.01%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招标代理是具有专业性招标知识的人,招标的时候委托代理进行招标,可以保证招标的质量和招标程序的顺利进行。招标代理应该严格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得收取其他无关的费用。招标人也应该按照服务协议支付给招标代理相应的代理费。
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