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这里我对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流程做一个简单的介绍:计划生育服务证需要前往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第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领取《生育服务证》,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第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盖章。第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下: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一、生三胎怎么办准生证
合法的三胎准生证办理流程如下:1、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并在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2、凭结婚证,携带《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3、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4、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
二、未婚生子怎么罚怎么罚
随着社会观念的转变,婚前同居,未婚生子的现象与日俱增,那么未婚生子是否会被处罚呢?这里我对这个问题做一个简单的介绍。未婚生子需要向计生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属于一种行政性的收费,民间人们会称之为罚款,但性质上并不属于罚款。未婚生子虽然被传统的社会观念所诟病,但是法律制度上并不需要被处罚。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金额由当地的经济水平来决定,每个家庭的情况均不相同,如果遇到此类纠纷,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协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