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一个合同里可以既有定金又有违约金吗
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
只要对违约金的性质、定金的性质予以明确约定,在某种情形下是可以同时适用的。
1、所谓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而预先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根据定金具体性质,定金通常包括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
违约定金,指的是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另一方交付定金,作为其履行合同的担保,如果如果收取定金一方不履行,应当向支付定金一方双倍偿还定金,如果支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则收取定金一方有权没收定金。
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
如果当事人要解约,则将以丧失定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即交付定金的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而接受定金的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
2、所谓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预先设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不履行合同时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
根据违约金性质不同,可分为惩罚性违约金、赔偿性违约金。
惩罚性违约金,是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
此种违约金于违约时,债务人除须支付违约金外,其他因债之关系所应负的一切责任,均不因之而受影响。
债权人除得请求违约金外,还可以请求债务履行或者不履行所生之损害赔偿。
3、赔偿性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预先估计的损害赔偿总额,又叫做损害赔偿额的预定。
由于债权人于对方违约而请求损害赔偿时,须证明损害及因果关系。
此种违约金,相当于替代履行,则请求此种违约金之后,便不能够再请求债务履行或者不履行的损害赔偿。
最后,定金的意思通常是指一种担保方式,可以是合约的定金、违约定金或者说是解约定金,而违约金是指一方在违反了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对另一方的赔偿。
二、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有什么
1.根本目的不同。定金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根本目的,因此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形式。而违约金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2.交付的时间不同。定金只能在合同履行之前交付,而违约金只能在当事人一方违约后交付。所以,定金具有预先给付和征约的作用,而违约金不具有这些作用。
3.发生的根据不同。定金是由当事人双方在定金合同中约定的,而违约金一般是当事人自己约定的。
4.确定的标准不同。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额,根据规定,定金最高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而违约金因具有预定赔偿金的性质,是根据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额来确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还规定,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