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夫妻双方进行离婚时,对于子女的归属问题,法院通常会以女方为主,未满两周岁的孩子法院通常会判给女方进行抚养,因此若是男方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首先应该向法院证明女方不具备抚养子女的条件,比如患有重大疾病、其生活条件不适宜子女成长等,其次就是向法院证明自身条件更适宜子女成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