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不可以分给孩子。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并且孩子也没有分割父母离婚财产的权利。孩子与父母之前的财产,无论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父母各自的婚前财产,都不形成共有关系。属于婚前一方个人财产的,可以通过赠与或者立遗嘱的方式给小孩,但是不能通过分割的方式给小孩,因为小孩和父母的财产不是共有关系不适用分割。
一、分家析产纠纷处理原则是什么
1、把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与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赠与相区别。
家庭成员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形成的家庭财产为家庭共有财产,在分割家庭共有财产时,一般应按共有人权利义务相一致和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利于社会安定等原则,公平合理地处理。对于因父母将自己的财产处分给其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而发生的纠纷,应该按赠与纠纷处理,以充分尊重赠与人的意愿为原则。
2、把家庭共有财产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的个人财产相区别。
对财产所有权是家庭成员共有还是个人所有,必须根据财产是为家庭成员共同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所取得,还是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所取得来认定。如果是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依法取得的财产,即使在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取得,也不存在共有关系。对于个人财产的处理,以归个人所有为原则,即便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也不改变财产的性质。
3、把父母用子女给付的赡养费出资购置的财产与父母与子女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相区别。
子女给付父母赡养费是法定义务,该赡养费属于父母个人财产,父母将赡养费积累起来购置的财产,所有权属于父母,与给付赡养费的子女之间不形成共有财产关系。对于这类财产的处理,以归父母所有为原则,给付赡养费的子女可以在父母去世后遗产分割时,在遗产的份额上适当考虑多分。父母与子女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为父母与子女的共同财产,这类财产的处理原则是:财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约定分割;没有约定的,原则上共有人均分,但对共有财产贡献较多的可适当多分,同时给予老年人适当照顾。
4、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成员共同财产相区别。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对财产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夫妻与家庭其他成员约定某些财产为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共同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所得的财产,为夫妻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共有财产。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这仅限于为日常生活所需而处理共同财产,对于重大财产夫妻一方不能擅自处分。夫妻因离婚而需要分割共同财产,或者因一定的法律事实需要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割共有财产时,应该遵循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和照顾子女、照顾女方的原则。
5、把家庭成员共同共有财产与家庭成员按份共有财产相区别。
一般来说,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有关系为共同共有,各共有人享有均等份额。但是,如果共有人事先约定了各共有人的份额,就构成按份共有,各共有人按照约定的份额分得财产;如果共有人不能证明按份共有,则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对各自应得份额约定不明确,则按等份原则处理。除按份分割共有财产外,对其他共有财产应综合考虑财产的来源、共有人的情况以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因素予以处理。
6、把可分割财产与不宜分割的财产相区别。
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都有可分与不可分的区别,在分割时必须根据财产的性质、用途及财产所有人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分割方法。
二、男方起诉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起诉离婚分割财产先要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无约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6)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7)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8)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分割,具体来说:
(1)原则上平均分配,但是要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2)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需要注意,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