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食堂要办许可证。
不管公司食堂是否有对外经营,只要涉及餐饮就必须办理相应的证照,未办理相应许可便开展经营属于无证无照经营。企业食堂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改为食品经营许可证了),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置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章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置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过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