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保证函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保证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真实意义的表达,不得被强迫、威胁、诱惑、欺骗等;
2、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保证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保证书可能无效;
3、不侵犯他人利益。担保人只能根据自己有权处分的物品进行处分,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利益。
当然,在实践中,只有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没有违反法律有关规定和不侵犯他人利益的担保才有效,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发生担保合同纠纷时,可以按照担保函约定的权利义务条款处理。此外,担保也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