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这个词大家都经常听见,但是很多人只知道表面的意思,却不知道居民在法律上是指的什么内容。那么法律上到底是怎么来进行规定的,这就需要大家看看下面的内容。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上居民是指什么
居民是指:在本国长期从事生产和消费的人或法人,符合上述情况他国的公民也可能属于本国居民。这时,居民可分为自然人居民和法人居民。自然人居民是指那些在本国居住时间长达一年以上的个人,但官方外交使节、驻外军事人员等一律是所在国的非居民;法人居民是指在本国从事经济活动的各级政府机构、企业和非营利团体,但是国际性机构,诸如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组织,是任何国家的非居民。
非居民的对称
在一个主权国家境内长期或永久居住,并受居住国法律保护和管辖的自然人(包括本国人、外国人、双重国籍人和多重国籍人)、法人和法人团体。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说明,居民是指在某个国家或地区居住期限达一年以上者,否则即为非居民。 居民和非居民都包括个人、企业、非营利团体和政府四类。一国的外交使节和驻外军事人员等,即使在外国居住长达一年以上,仍属派出国的居民、驻在国的非居民。一个公司的国外子公司是其经营所在国的居民,其母公司所在国的非居民。国际性机构如联合国、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对于任何国家来说都是非居民。 居民和非居民是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约定俗成的一对有特定涵义的概念。作此界定的主要意义在于正确并且口径统一地反映各国的国际收支情况。根据这一界定,只有发生在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经济交易才是国际经济交易。例如,中国银行伦敦分行是英国的居民,中国的非居民;分行与中国银行总行的业务往来因而构成中国和英国的国际收支内容。相反,中国银行总行与在华的各外国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只构成中国的国内收支。居民与非居民也是外汇管制法规中区别外汇持有者身份的基本分类。一般而言,由于居民的外汇收支涉及居住国的国际收支问题,管汇当局对之管制较严;反之,由于非居民的外汇收支与居住国的国际收支无涉,管汇当局对之管制较松。
外汇管理条例
所称居民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自然人、居民法人。居民自然人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留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自然人,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境内的留学生、就医人员、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国际组织驻华办事机构的外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除外;中国短期出国人员(在境外居留时间不满1年)、在境外留学人员、就医人员(已取得境外居留权的人员除外)及中国驻外使馆领馆、常驻国际组织使团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居民法人包括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部队;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但未取得法人资格的组织视为居民法人;境外法人的驻华机构视为居民法人。
以上就是关于居民在法律上的含义,大家看完之后就知道是指的什么了吧。此外,关于居民的法律意义也是比较重要的常识问题,希望大家可以做好相关的了解,才能有一定的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