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纠纷一般需要进行质量鉴定,依据相关法规,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应予支持。当然,因为房屋质量不合格还会发生其他法律纠纷。在法律上认可的鉴定机构一般是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机构。一般房屋质量鉴定机构是由司法部门颁发许可证件的机构或者由司法机关认可的机构。当然,个人鉴定的话,市场上鉴定机构很多,具体可咨询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房屋鉴定资质要找什么机构办理
房屋质量鉴定要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如果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追究出售方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情况严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
哪些情况下可以对房屋质量安全鉴定
(一)房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的;(二)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三)自然灾害以及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四)需要拆改房屋主体或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五)其他可能危害房屋安全需要鉴定的情形。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
常见房屋质量问题有:1、楼体不稳定。2、裂缝。包括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3、渗漏。4、墙体空,墙皮脱落。5、隔音、隔热效果差。6、门、窗密闭性差、变形。7、上下水跑冒滴漏。8、水、电、暖、气的设计位置不合理。9、公用设施设计不合理,质量不过关。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房屋质量问题主要有哪些
房屋质量问题主要有:(一)楼体不稳定。主要表现为过了沉降期依然下沉不止以及不均匀沉降导致楼体倾斜或者因结构不完善,部分或全部承重体系载力不够,导致楼体有局部或全部坍塌隐患。前段时间出现的“楼歪歪”等现象就属于这种问题。(二)房顶或墙面渗漏。主要是由于防水工艺不完善、防水材料质量不过关等原因导致屋面渗漏,厨房、卫生间向外、向楼下的水平或垂直渗漏。夏天雨水多时,或者厨房、卫生间用水量大时,渗漏会严重,这不但影响使用人的正常生活,破坏地面装修,还影响楼上楼下邻里关系。(三)墙皮脱落。墙体内部各砌块、层面之间连接不好,在压力、温差等作用下形成中空,致使墙体整体抗压能力降低,表面粉刷层易于脱落。
房屋有质量问题如何解决
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质量问题不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但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