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有:
1、实施对象不同,正当防卫针对不法侵害人,紧急避险针对的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2、危险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是不法侵害行为,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可以是不法侵害、也可以是自然界的危险等;
3、紧急避险是基于紧急情况,迫不得已而为之,而正当防卫无此要求;
4、主体要求不同,紧急避险要求主体不能具有特定身份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