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天一甬宁保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报销:1.可在“天一甬宁保”公众号菜单栏的“服务中心”进入“个人中心”,找到“在线理赔”,根据提示上传理赔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小于一万的理赔金会直接通过线上赔付,若理赔金大于一万,则需参保人将医疗费用票据寄送到宁波市普惠保险公共服务中心指定位置,核对无误后即可进行赔付;2.在以上报销申请流程基础上,天一甬宁保“恶性肿瘤处方外配自费药品费用和特定罕见药品费用保障”报销申请通过审核后,会有服务人员电话联系并确认领取购买药品的方式和时间:一是可以前往药店领取购买,服务人员会联系参保人确认领取地点并发送购药凭证,参保人携带好处方、购药凭证等资料前往指定药店领取,确认材料完整无误,被保险人即可只需要支付个人承担的药品费用,其他费用会直接报销结算;二是可以申请送药上门,则服务人员会确认送药上门相关信息并发送购药凭证,参保人收到药品时提供相关材料,确认材料完整无误,被保险人即可只需要支付个人承担的药品费用,其他费用会直接报销结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