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居住证办理延期需要的条件是:持证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居住证;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如实填写《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在居住证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_x000D_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_x000D_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_x000D_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