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保险经纪人在接受投保人的委托在其业务活动中承担以下责任:
一,遵守诚实信用义务,首先负责提供保险信息,促成订立保险合同。保险经纪人首先应当将有关保险事项的信息如实告知投保人,并依其专业知识和业务经验,按照投保人的需要为投保人确定适当的险别、数量、承保人及投保方案,促使保险合同订立。
二,审查保险合同内容,告知投保人应当注意的事项。如果不建立保险合同时全面适当履行诚实信用原则,将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当保险事故发生后,协助投保人向保险人索赔。保险经纪人在接受委托履行其义务的同时,享有相应的权利主要有:要求支付佣金的权利。保险经纪人在完成投保手续、交付保费后,保险人应当从保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佣金支付给保险经纪人;保单留置的权利。保险经纪人一旦完成投保手续后,不管被保险人是否已向保险经纪人交付保费,保险经纪人必须向保险人交付保费,因此在被保险人向保险经纪人交付保费前,保险经纪人对保单享有留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