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已经签好的离婚协议书可以反悔。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如果对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问题有异议,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协议,但是没有胁迫或者欺诈等情节,法院不会准予。如果是对子女抚养权有异议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归属。
一、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如果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该由双方协商变更。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
二、夫妻离婚后一方反悔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一方反悔的办法:
1、如果未完成离婚登记手续的,可以重新就离婚协议书内容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2、如果已经办理完成离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协议书生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部分反悔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申请撤销该协议。
三、财产分割协议事后如果反悔怎么办
达成财产分割协议事后可以反悔。如果在离婚登记前反悔的,可以与对方重新商议。如果是在离婚后反悔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