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应当在被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合理的替被委托人行使权利。因代理时的过失给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带来损失的,被代理人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