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看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的类型,是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还是存疑不起诉。如果是绝对不起诉或者相对不起诉,之后不能就同一事实再起诉了。但如果是存疑不起诉,日后如果有相关的证据能够证实犯罪,检察院还是可以起诉的。
一、不起诉出事后还有事吗
存疑不起诉是因为证据不足,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被释放意味着获得自由。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具有在起诉阶段终结刑事诉讼的法律效力,不起诉也就是不会给当事人留下案底。
二、检察院不起诉是结案了吗
检察院不起诉不一定是结案了。检察院决定不起诉,表明行为人不构成犯罪,司法机关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除非之后有新的证据证明其构成犯罪。当然,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并不是代表完全不用承担其他责任,如果涉及行政违法,还要承担行政责任,如果造成他人损失等,还要承担民事赔偿相关责任。
不起诉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被不起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和户籍地、公民身份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分,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以及羁押处所等;如果是单位犯罪,应当写明犯罪单位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所在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和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案由和案件来源;
3、案件事实,包括否定或者指控被不起诉人构成犯罪的事实以及作为不起诉决定根据的事实;
4、不起诉的法律根据和理由,写明作出不起诉决定适用的法律条款;
5、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的处理情况;
6、有关告知事项。
三、检察院不起诉会有案底吗
需要看是法定不起诉还是酌定不起诉,法定不起诉的情形一般是没有案底的。法定不起诉是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起诉,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虽也属于法定不起诉的情形,但只是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还是会有案底。酌定不起诉是因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还是会有案底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