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前的钱属于遗产,只要是属于个人所拥有的合法收入是属于遗产。根据我国的《民法典》,遗产是指死者死后留下的个人财产,死亡赔偿金则是发生在死者死后的一种收入,所以它不属于遗产的范围,并且死者也无权对死亡赔偿金进行分配。但死者的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除死者的合理医药费外,还可以向侵权人索取经济损失等费用。
死亡赔偿金是由侵权人赔付给死者亲属的一种赔偿金,它包括受害者的医疗费、丧葬费等等。权利人有权像侵权人索取相关的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过的费用不算在内。若受害者的亲属先垫付了部分费用,则亲属有权像侵权人行使追索权。
除此之外,从下述几个方面也能证明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
1、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的家庭的一种补偿,是一种特殊的财产,因此不属于遗产。
2、若受害人死亡,那么就已经不存在民事主体了;其赔偿金由受害者的亲属或者近亲,而侵权人与权利人也形成了法律关系,这在法律上是说得通的。但如果说赔偿金是遗产,那么这笔赔偿金也可认为是受害人取得的财产,没有民事主体而获得的财产。在法律上时说不通的。
3、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法律条例也有说明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它是专属于受害人亲属的一种财产。
二、胎儿继承权的规定是什么?
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去世之前所拥有的合法财产,通常情况下是属于可以继承的部分,但是也需要了解到一些特殊的情况,如果是因为交通事故意外导致死亡的情况之下,对方所赔偿的交通赔偿方面的抚恤金是属于给予亲属的,不能够属于遗产。
一、死亡赔偿金应该由谁继承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人民法院适用有关法律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因此,现在死亡赔偿金还包括了被抚养人生活费。
(一)被抚养人生活费应支付给死者生前所抚养的家庭成员或其他抚养人.
(二)余下的死亡赔偿金并不属于遗产,不能按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人死亡后,侵权行为人对其近亲属进行的一种补偿金,其权利主体是死者的近亲属。而不是对死者生命的补偿,因为生命是不能用金钱来计算的,所以死亡赔偿金不可能归入死者的遗产。
综上:死亡赔偿金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