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案件中,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后果是:如果原告不到庭的,人民法院会依法撤诉,如果被告不到庭的,则人民法院会继续审理,并缺席判决。
一、发现执行局传票第一次不去后果如下:
1、拘传,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
2、缺席判决,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3、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4、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开庭后迟迟不出判决书原因是什么
开庭后迟迟不出判决书原因是案件比较复杂,需要延长审理时限。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三、收到真的法院传票不去会有哪些法律后果
关于收到法院传票后不到庭参加诉讼有什么样的后果问题,首先需要区分自己的诉讼地位。在民事诉讼中,作为原告,收到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作为被告、第三人,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另外对于必须到庭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经两次传票传唤,仍拒不到庭妨碍民事诉讼的,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参加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一)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
(二)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