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包括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方式和网上申报两种方式。具体来说,申报方式如下:1. 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前往主管税务机关或者税务窗口提交申报资料,并缴纳应纳税款。具体所需资料包括:纳税人身份证明、收入证明、所得减除和扣除等项目的证明文件、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等。2. 网上申报方式: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选择“个人所得税”栏目,进入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填写个人身份信息、所得项目、减除费用、税务处理方式、申报期限等内容。申报完成后,需在线支付应缴税款。需要注意的是,小规模纳税人的个税申报期限一般为每年的3月1日到6月30日,预缴期限为当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