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沒有资料怎么办
没有劳动合同认定工伤需要提交事实劳动关系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在负责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科室领取填写);
二、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
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只是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不同。订立了劳动合同的职工只是需要劳动合同即可,事实劳动关系需要提交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以上所提及的就是有关申请工伤认定的全部内容,从中可以知道申请工伤认定时倘若遇到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受伤职工就提交事实劳动关系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