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胜诉后对方没有能力偿还怎么办
胜诉后对方没钱偿还的情形,相关的处理方式如下:
1、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以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偿还。
2、也可以协商由对方以劳务的方式予以偿还。
但是,如果对方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其可执行财产。
二、对方拒不进行赔偿怎么办
1、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范围。
2、申请执行人发现被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核查属实之后,法院应当恢复执行。
3、财产保全措施,防止对方在审理程序时将财产转移、变卖。财产保全可以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裁定采取。由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当事人财产等财产保全措施。对于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会在收到申请后的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4、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终止执行程序之后的五年内,有些地区的法院会每隔六个月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一次查控,一旦发现符合恢复执行的条件,法院就会恢复执行。
欠钱还债天经地义,就算没有钱还也要给出合理解释,如实按照合法流程进行债务偿还。否则一味赖账,等待的只有牢狱之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赔偿费用支付方式】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