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签订,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难以保护商业秘密;难以进行竞业限制;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其他。 劳动者故意不签劳动合同,经催告仍拒绝签订,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且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