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规定二婚遗产怎么分配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视为共同共有。所以,夫或妻一方死亡的,如果没有遗赠抚养协议或者遗嘱,其婚前个人财产遗产应当按法定继承,由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分继承。继承按照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进行。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应将一半视为死亡一方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继承。
二、《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三、相关规定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