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案件的主要证据为原告、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也就是说,原告是合法的继承人。那么,针对原告的合法继承身份,需要准备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继承人能够继承遗产的前提条件是被继承人死亡。
因此,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如有遗嘱,需要按法律规定提交,公证遗嘱的,需要提供公证机关的公证书;代书遗嘱的,需要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等等。
最主要的遗产范围,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账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票代码、资金帐号等等,逐一提供证据进行说明,不要遗漏。
一、未公证遗嘱过户
未公证遗嘱办理过户的手续具体如下:
1、先将遗嘱进行公证或是请求法院作出确权判决。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等。
2、凭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到遗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3、同时携带并提交相关的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等。
4、经过工作人员审查后,办理过户登记。
二、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捐赠与要去哪里办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捐赠与要去公证机构办理。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二)遗嘱继承应提交:
1、前款应提交的1至5项的证件及材料;
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