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公司创立之后没有经营的话,并且以后也没有经营的打算,那么也是需要到工商局去进行公司的注销的。那么大家知道未经营的公司怎么注销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未经营的公司怎么注销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它会收回营业执照。
二、公司办理注销手续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4、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5、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6、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并提交公告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IC卡。
以上就是本次律师为大家分享的未经营的公司怎么注销的相关知识,公司如果不经营,那么一定要及时去办理注销手续,以免产生一些额外的费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