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如下:
1.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货物招标取1.5%,工程招标收取1%,服务招标收取1.5%。
2.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货物招标为1.1%,服务招标0.8%,工程招标0.7%。
3.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8%,服务招标0.45%,工程招标0.55%。
4.中标金额1000-5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5%,服务招标0.25%,工程招标0.35%。
5.中标金额5000-10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25%,服务招标0.1%,工程招标0.2%。
6.中标金额10000-100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05%,服务招标0.05%,工程招标0.05%。
7.中标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货物招标为0.01%,服务招标0.01%,工程招标0.01%。
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对招标代理机构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招标投标法》第50条规定了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资料和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该条款中即规定了招标代理机构的民事责任,又规定了招标代理机构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依据这一条款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表现为赔偿责任和中标无效。招标代理机构因违法行为应承担的行政责任方式有:警告,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单位及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罚款,对于罚款额度,根据违法行为的轻度及所造成的后果,处以不同罚款额,取消代理资格,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不同的处罚期限,暂停招标代理资格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