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疫情隔离期间不给员工以工资是不合法的,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后续员工一直待岗,但是仍在合同期内,企业需要给员工发放基本生活费,也就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