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区别如下:
1、产生的原因不同:民事责任是平等主体间因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或当事人所约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责任;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律或因行政法规定的事由而应当承担的法定的不利后果;刑事责任则是因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刑事法律规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2、适用的法律规范不同:在处理民事责任时,适用的是民事法律规范,如《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行政责任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在处理刑事责任时,则适用《刑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刑事法律的规定等;
3、追究责任的形式不同:民事责任按照不告不理的原则,由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后再由法院判决;行政责任由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给于行政制裁;刑事责任则主要由国家司法机关予以立案侦查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在符合《刑法》规定的指定情形的,也可以由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4、分类不同:民事责任包括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主刑和剥夺政治权利、罚金和没收财产等附加刑;
5、主观要件不同:故意和过失对于刑事责任和对于民事责任的影响程度不同。刑事责任重在惩罚,而民事责任主要是补偿性,若造成的损害非常大,就要承担巨大的民事责任。而行政领域的违法行为比较特殊,只要认定下来,就不再过问行为人的主观因素,即可视为主观有过错;
6、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是行政处罚,而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是刑罚,依照中国刑法的规定,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
一、刑事责任包括下列承担方式:
1、适用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适用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3、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二、民事责任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强制性。民事责任的强制性是其区别于道德责任和其他社会责任的基本标志;
2、财产性。民事责任以财产责任为主,非财产责任为辅。一方不履行民事义务的行为,给他方造成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失,通常通过财产性赔偿的方式予以恢复;
3、补偿性。民事责任以弥补民事主体所受的损失为限。就违约责任而言,旨在使当事人的利益达到合同获得适当履行的状态,侵权责任,旨在使当事人的利益恢复到受损害以前的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