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条上身份证号码写错了怎么办
如果错误比较大,无法认定借款人,或者无法认定欠条上的金额,则无法主张权利。如果错误比较小,比如错了身份证号码数字一位,法律上可能认定借款事实存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二、欠条身份证号写错是不是诈骗
欠条上身份证写错的不属于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在签订欠条的时候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则不构成诈骗。
三、欠条名字写错了应该怎么办
1、如果只是名字出错,则双方可以重新签欠条,也可以直接在原来的借条上说明情况,并重新签名,打上手指印或者盖章,即可作为有效的正确的借条使用。
2、如果借款人不承认,可以起诉到法院,但是债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两个姓名是同一个人。债权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3、如果借条名字是借款人的曾用名、小名,可通过借款人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证明此人即是彼人;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出借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若没有见证人,借款人又不承认借贷关系的存在,债权人可申请笔迹鉴定,证明此借条的签名出自借款人之手,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4、除此之外,债权人也可以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