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是明知境内的组织或个人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但仍进行资助。对境内不知道如何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给予资助,不构成本罪。资助的动机可能有很多种,比如友谊,但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