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所属的区或县医保中心相关部门办理补卡或换卡,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应该会当场办理完结;
2、参保人还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关的服务点代为办理,在3个工作日内可以补办成功,参保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即可;
3、参保人若不方便亲自办理,可通过委托人到相关区县医保中心或相关服务点申请补办,需要携带参保人和委托人本人的有效证件;
4、医疗卡补办时,医保中心或相关服务点会按规定收取一定工本费,并会开具相关收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社会保障卡因损坏、遗失、到期等原因不再使用的,应列入失效名单。失效名单实行分级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管理全国、全省、全市范围内的社会保障卡失效名单,并提供查询服务。